今天到淡水上課
其中有一個一年級的小男生
雖然有時愛說話
平時還算乖
上課時就看到他的臉上有個傷口
近看才知道是在嘴巴旁邊約0.5公分處
有個橫的瘀青(寬約1公分)+傷口(但已結疤了)
不只如此
他兩隻手的手背都有被棍子打的瘀青(各好幾條)
我問他是怎麼回事
他說是媽媽打的
因為他不乖
我問他還有哪裡有傷痕?
他說還有腳
那臉上是怎麼回事?
同學代他回答說:因為他偷吃冰箱的東西,被媽媽捏的
我又問他:媽媽常常打你嗎?
他說:不乖的時候就會打
Oh~~my goodness~~
我聽了心好痛
為什麼大人總是用暴力來解決孩子的問題?
孩子再壞也不用打到這樣的程度
作奸犯科的人都要用法律來定罪
一個孩子的好與壞豈是大人用棍子就可以斷定或改變?
孩子被處罰的真正原因我沒有再追問
只是叮嚀孩子以後要乖一點
不要再惹媽媽生氣
他很有禮貌的一直說謝謝老師
對這樣的孩子怎麼忍心下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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